華檢公司之打火機質量檢測和驗貨標準
一、 外觀檢驗
1、 機殼:MI
在30公分距離內目測,機殼是否有變形;(噴漆)表面處理是否有刮花、污漬、沙粒、起泡、生銹、雜質、裂縫等不良現象,如有其中之一,直徑不得超過1mm, 每個獨立平面出現不可超過3點,超過的視為不良品;
2、 色差:MA
打火機外表顏色必須均勻一致,不能有色差;
3、 商標印刷:MA
商標印刷必須清晰、美觀, 印刷牢固度必須能通過連續3次膠帶撕落測試;
4、 機體:MI
在30公分距離內目測,整體比例大小是否協調美觀,平底成品必須能直立于桌面不倒,更不可有批鋒或毛刺;
5、 鏍絲:MI
打火機底部鏍絲必須平整,不能高出底部外殼平面,手感光滑,決不可有開裂、生銹、刺手現象;
6、 進氣、調節桿:MI
進氣、調節桿必須在調節孔正中間,不能偏位,調節桿不能過緊(以螺絲刀或其它調節工具調調節桿稍緊一點為準);
7、 頭蓋和外殼連接部位:MI
打火機頭蓋、中架、外殼配合要緊密,頭蓋不能偏位,外殼連接處最大開縫不能超過5~8絲;
8、 產品完整性:CR
與確認樣比較沒有任何零件的缺失;
9、 尺寸大小、重量:MA
必須與確認樣一致;
10、 裝飾附件:MI
圖案花紋清晰、美觀,與機體粘合牢固,不得有松動或明顯縫隙。
11、 商業標志:CR
打火機上必須永久性刻上或印上客人的標志(商標或商號)。
12、 擁有站立性能的必須能夠平穩站立。MI
13、 所有產品,內包裝,外包裝,說明書或其它附件的文字刻印或印刷不可出現任何中文字樣。CR
二、 性能檢驗
1、 火焰(做火焰檢測前,打火機應放置23±2℃保持恒溫的環境中至少10小時)
① 自動熄火的缺陷:MA
使打火機處于垂直向上的位置,火焰調到最大位置持續點火5秒鐘后松開開關,火苗必須在2秒鐘內自動熄滅;
② 火焰方向的缺陷:MA
使打火機處于垂直向上的位置,火焰應垂直向上。火焰角度 偏離垂直方向15%以上的為不合格;
③ 伸火的缺陷:MA
持續點火5秒鐘后,火苗高度增長了3CM以上為不合格;
④ 抬火的缺陷:火焰調節至最大位置時,火焰底部脫離出火口2cm以內并且處于穩定的狀態,為不合格;MA
⑤ 跳火的缺陷:MA
使打火機處于垂直向上的位置,火焰調到最大位置,然后持續點火5秒鐘,明火打火機的火焰高度的變化超過3cm為不合格, 直沖和防風打火機的火焰高度的變化超過1cm為不合格.
⑥ 飛火的缺陷
火苗處于任意高度時,不能出現飛火現象。CR
⑦ 噴火的缺陷:CR
使打火機處于垂直向上的位置,火焰調節裝置處于最大位置, 出現打火機的氣體未經完全燃燒成液體狀逃逸現象為不合格。
⑧ 火焰高度的限制:
a、 明火打火機
1、 首次點火的火焰高度不得超過8CM,并不得少于2CM,CR
2、 火焰調至最大位置時,火焰高度不得超過10CM,CR,但不得低于3CM MA
3、 火焰調至最小位置時火焰高度不得超過3CM,允許滅火,MI
b、 防風、直沖打火機
1、 首次點火的火焰高度不得超過5CM,并不得少于1CM,MA
2、 火焰調至最大位置時,火焰高度不得超過7.5CM,CR,但不得低于1.5CM MA
3、 火焰調至最小位置時,火焰高度不得超過2CM,允許滅火;MI
⑦ 間火的缺陷:每10次點火,打火機點火率低于7次為不合格。MI
2、 火焰定位裝置:沒有安裝定位裝置為不合格。CR
3、 對氣體壓力的要求:
① 必須用3.8MPa的丁烷氣體給打火機充氣(氣壓測試);MA
② 充氣不可超過氣箱容量的85%,但是不少于80%(目測);MI
③ 再充氣檢驗:CR
對打火機作放氣處理后重新加氣,無法充入氣體的為不合格;氣瓶里氣體嚴重外泄無法有效充入的為不合格;充氣后首次點火的火焰高度超過6cm為不合格,
最小火焰高度不得低于2cm,最大不得超過10cm。
**充氣方法:打火機進氣口垂直朝上,氣瓶出氣口垂直朝下并完全包含打火機的進氣口,然后連續向下按氣瓶加氣。
4、 開關性能的要求:MI
打火時開關無過緊、卡位和松動現象;
5、 當打火機火焰的方向是筆直向上,使用者面對開關并向左旋轉開關,火焰會逐漸變小;旋轉點火開關位于打火機的底部時,使用者面對開關并順時針旋轉開關火焰會逐漸變小。調節方向可永久刻在或印在打火機上。MA
6、 打火機內部件不可有生銹、氧化及松動的現象發生;MI
7、 打火機在點火時不能出現漏電的情況。MA
8、 所有產品的中包裝,外包裝上的條碼能被正確掃描,檢測用掃描儀上顯示的條碼數字必須與定單符合。CR
三、安全檢驗
1. 對打火機抗跌落性能的要求:
打火機在1.5米處自由落到混凝土地板后,不能有氣箱(CR)、自燃(CR)、漏氣(MA)、跳火(CR)、噴火(CR)等現象發生,火苗高度不能超過最大值(CR)。
跌落后零配件不能掉落,能正常打火,火焰的性能與跌落前無明顯的變化。
2. 對氣箱抗高溫性能的要求:MA
把整個打火機放在65℃恒溫的熱水中保持30分鐘沒有氣泡產生;
3. 充氣不可超過氣箱容量的85%, 但是不可少于80%。
4. 對抗倒置燃燒的要求:CR
在火苗調節至最大時,把打火機倒置出氣口向下與水平成45℃角,并持續燃燒10秒鐘時,打火機的其它部位不會被點燃;
5. 對持續燃燒的要求:MA
打火機垂直向上,火焰高度調到5-6cm,最大位置持續燃燒1分鐘,不會發生自燃或導致任何危險情況發生;
6. 打火機不能有鋒利的邊緣,以免在使用時導致意外的割傷或擦傷;CR
7. 用手或螺絲刀調節火焰定位裝置時,必須有效卡住最大點和最小點,定位不允許打滑;MA
8. 調節裝置邊上必須刻有+/-和方向箭頭標志;CR